虚假陈述为什么是侵权行为?

来源:实体投教       浏览数:        2019-03-22 13:54

 
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,所以必须公开和透明。这是证券市场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的要求。而做到公开和透明,就是上市公司必须准确、全面地将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有关资料及时告知投资者,这就是信息披露。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公司基本面的最重要的渠道,也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保证。所以,虚假陈述就是虚假的信息披露,是对股东基本权利——知情权的侵犯。
 
为保障股东的知情权,就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。
 
对信息披露准确性的要求,体现在内容上:

第一、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客观实际,不得具有虚假成分或虚假表示;

第二、必须准确无误,不得含糊其辞、模棱两可或存在误导性陈述;

第三、不得有重大遗漏。

 
对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,体现在时效上。信息披露以报告的形式对外发布。报告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。定期报告主要分为年报、中报和季报。定期报告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。当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了重大事件,应该用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披露。重大事件包括的内容很多,这里不一一列举,投资者可以学习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等法规,以掌握这方面的知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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