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起,电子烟将征收消费税
来源:实体投教 浏览数:
10月25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。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。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。生产(进口)环节的税率为36%,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%。
图片源自:财政部官网截图
(免责声明:本文仅为投资教育之目的而发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 靠,但并不对其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,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