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场的投资者在不同券商、不同托管单元持有股份,持股期限和

来源:实体投教       浏览数:        2019-06-14 14:12

深圳市场的投资者在不同券商、不同托管单元持有股份,持股期限和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?

 
深圳市场投资者在不同券商、不同托管单元持有的股份,以“证券账户+托管单元”为单位分别计算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和应纳税所得额,其持股期限和应纳税所得额不合并计算。

例:黄先生(证券账户号码:0000000001)于2012年11月20日通过A交易单元做了4次万科A(证券代码: 000002)交易,分别是买入5000股、卖出3000股,买入9000股,卖出1000股,该交易日股份日终结算完成后,黄先生在A交易单元的万科A(证券代码: 000002)日终净增额为10000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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