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,采取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
来源:实体投教 浏览数: 2019-06-06 14:45
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,采取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的,是否适用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规定?
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,采取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的,视为减持股份,同样需要遵守《实施细则》规定。即构成大股东减持、特定股东减持或者董监高减持的,分别适用《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