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者咨询,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能否在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

来源:实体投教       浏览数:        2019-06-06 14:38

 

该期间不属于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第4.2.18条规定的窗口期。

上一篇: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股份如何处理? 下一篇:在深交所办理股份协议转让业务,受让方可否以其持有的信用证券账

Copyright 2018 投资者教育基地 实体投教基地 苏ICP备16032347号-1